第一条 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欧博abg加强、改进和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党对军队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基本途径,是加强军队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是:围绕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新型军人,引导官兵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始终保持坚强革命意志和旺盛战斗精神,做到: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把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官兵作为根本任务,以科学的理论回答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保持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 (二)贯彻以人为本要求。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调动参加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启发疏导、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统一,注重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官兵全面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国家改革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紧贴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实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为生成、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一切着眼实际效果。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效益,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进步与保持心理健康、加强思想教育与完善政策制度结合起来。 (五)注重实践活动培育。发挥军事训练、部队管理等具有的特殊思想教育功能,引导官兵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在完成任务中培育革命精神、优良作风和高尚品德。 (六)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继承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吸纳先进文化建设成果和体现社会进步的时代精神,面向新的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手段。 第二章 教育内容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以学习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根本内容,以我军历史使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战斗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内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 (一)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学习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党和军队的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培育革命人生观和爱国奉献、艰苦奋斗、尊干爱兵的自觉意识。 (三)我军历史使命和军人职责。学习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和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建设的决策指示,学习人民军队根本职能和军人职责要求,强化战斗精神,献身历史使命。 (四)法制纪律和道德规范。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理论和要求,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学习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五)形势政策和遂行任务要求。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和时事政策,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习遂行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的要求,奠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思想基础。 第六条 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合学习现代科技、历史、经济、文学艺术和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知识,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科技和文化知识含量。 第七条 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内容,相互联系贯通。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坚持要精要管用,相互结合进行,一个时期突出一个重点。 第三章 教育时间 第八条 执行军政训练比例7∶3的部队,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为54个学习教育日。执行军政训练比例8∶2的部队,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为42个学习教育日。新兵入伍训练阶段思想政治教育时间,按军政训练比例6∶4执行。 第九条 团以上领导和机关干部理论轮训每期不少于7个学习教育日,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24个学习教育日,专门教育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教学、科研(试验)、医疗、文化、体育等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时间,欧博官网每年不少于18个学习教育日。 院校学员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主要在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党(团)日安排。 第十条 军级以上领导机关要给部队留出自行安排教育的时间。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自行安排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时间的一半,其中营、连级单位自行安排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天。 第四章 形式方法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形式是:理论学习,重大主题教育,经常性思想教育。 第十二条 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 (一)课堂教育灌输。课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采取集中授课、举办讲座和报告会、宣讲辅导等方法,学习科学理论,灌输先进思想。 (二)集中学习整顿。根据学习科学理论和重大主题教育需要,组织集中轮训,开展专题教育,进行思想整顿。 (三)群众自我教育。运用民主讨论、平等交流、思想互助等方法,引导官兵在自觉参与、相互启迪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四)随机教育启发。根据工作任务和官兵思想变化,随时随地进行一事一议、谈心交心、现场鼓动等,因势利导,析事论理。 (五)用好信息网络。运用全军政治工作网和部队局域网,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思想互动、文化娱乐和优秀军旅短信写作等活动,增强先进思想影响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六)新闻舆论引导。组织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观看优秀电视节目,开展读报评报、新闻点评和影视评介等活动,运用大众传媒资源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七)典型激励警示。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剖析反面典型教训,思想启发与典型引导相结合,分清是非、荣辱、美丑界限,形成奋发向上的军营风气。 (八)军营文化熏陶。广泛开展读书演讲、文艺演唱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用好历史、荣誉教育和艺术、影视资源及各种文化设施,营造健康向上的军营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 (九)仪式庆典激励。举行升旗、授枪、授装、授衔等仪式,组织入伍、入团、入党宣誓,开展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庆典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 (十)行为规范养成。把说服教育与规范行为结合起来,发挥干部骨干模范作用,加强日常道德修养和行为养成。 (十一)心理教育疏导。学习心理科学知识,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做好心理调节工作,培育良好的心理素质。 (十二)法律咨询服务。发挥军队政法部门、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活动,为官兵提供各种有效的法律服务,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十三)部队、社会、家庭共育。运用现代化建设成就,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种纪念场馆,发挥官兵亲属和家乡政府的积极影响,借助社会、家庭教育资源搞好共教共育。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方法,根据不同内容和实际条件灵活运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实际,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先进性要求与层次性要求相统一。 (一)士兵思想政治教育 义务兵思想政治教育,由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安排,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着重明确军人职责要求,懂得立身做人基本道理,打牢履行义务的思想基础。 士官思想政治教育,在同义务兵一道参加教育的同时,根据需要进行专门教育,由旅、团或营、连级单位组织实施。着重增强爱岗敬业意识,激励发挥骨干作用。 新兵入伍思想政治教育,由政治机关负责,统一制定计划,新兵训练机构组织实施。着重打牢由普通青年向合格军人转变的思想基础。 (二)基层军官思想政治教育 在参加和组织士兵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根据需要进行专门教育,由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组织实施。着重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 地方大学生干部入伍思想政治教育,由承训军队院校负责。任职后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门教育,由所在部队组织实施。着重提高安心部队、熟悉基层、献身国防的思想觉悟和能力素质。 (三)团以上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门教育,由本级党委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理论轮训由各级按职责规定组织实施。着重提高理论素养、思维层次、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机关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一般采取首长带机关的方式进行,根据情况也可与部队一并实施或单独组织。 (四)教学、科研(试验)、医疗、文化、体育等单位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和文职人员思想政治教育 由所在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部署安排,所、科、室等基层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着重增强献身国防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求实创新、团结协作、服务部队的思想政治素质。 (五)院校青年学员思想政治教育 以政治理论课教学为主渠道,与经常性思想工作相结合,由院校党委、机关安排部署,承担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单位和学员队具体组织实施。着重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追求,培育高尚道德情操,提高任职需要的能力素质。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环节: (一)计划。根据上级指示和部队实际,在搞好调查研究基础上,明确教育内容时间、解决的主要问题、形式方法、基本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一般由政治首长审批,政治机关下达。重要教育的计划,由党委研究确定。 (二)准备。按照计划安排,深入分析官兵思想,组织协调教学力量,精心组织备课示教,安排准备配合活动,搞好教育骨干培训,认真准备教学器材。 (三)授课。围绕教育主题,阐述基本观点,讲清基本道理,有针对性地回答解决官兵的思想认识问题。讲究授课艺术,注重启发引导。对缺课人员搞好补课。 (四)活动。根据教育需要,开展丰富多样的配合活动,组织参观见学等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官兵按照教育目的要求开展岗位践行活动。 (五)讨论。组织官兵联系实际认真讨论,消化授课内容,交流心得体会,辨析疑难问题。干部骨干要带头参加讨论,搞好启发引导。 (六)总结。讲评教育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巩固深化教育效果。 第十六条 对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科学的检查考评。 检查考评的目的是,督促各级履行抓教育的职责,督促机关改进对教育的指导,督促教育更好地联系实际解决问题。 检查考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检查考评包括时间、人员、内容落实情况,官兵对学习教育内容理解掌握和实践运用的情况,党委抓教育、机关指导教育的情况。着重检查考评思想政治教育对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和提高官兵综合素质的作用效果,转化为官兵世界观方法论、事业心责任感的情况,部队精神面貌、风气建设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检查考评由各级政治机关组织实施,一般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重大教育可专门组织。对基层单位教育的检查考评,主要由军级以下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章 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是: (一)党委议教制度。军级以上单位每半年一次,师、旅、团级单位每季度一次,重大思想政治教育及时议教。领会上级指示要求,研究部队思想情况,确定重大教育课题,提出教育目的要求,统筹解决突出矛盾问题。 (二)思想调查分析制度。把掌握思想情况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摸清官兵思想和社会环境影响,进行思想情况分析。遇有国内外重大事件、部队重大情况和执行重大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和汇报部队思想情况。 (三)教育准备会制度。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政治机关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研究部署教育任务,组织备课示教、评教评学。军、师级政治机关在部署重大教育时,可视情召开教育准备会。 (四)理论学习制度。团以上领导干部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轮训、自学、课题研究和考查评学等在职理论学习规定。基层军官落实理论学习日、理论轮训、开展岗位践行活动等规定要求。士兵结合具体教育内容学习基本理论观点。 (五)日常教育制度。落实读报和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作形势政策报告等制度。各部队在实践中摸索总结的行之有效的日常教育制度,要认真坚持。 (六)归口管理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在党委领导下,归口政治机关管理,宣传部门具体承办。军事、后勤、装备机关和政治机关其他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安排的教育,一般在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内安排进行;需要在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时间内安排教育,经宣传部门综合报政治部、处领导统筹计划,经党委会或首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政治机关统一部署下达。 (七)旅团统筹制度。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要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统筹协调,善于从实际出发搞好结合,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的前提下,行使对教育内容的调整权,教育时机的选择权,方法形式的决定权,经常性思想教育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制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 第七章 政治教员 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教员,包括各级政治干部,院校政治理论教员,具有相应能力素质的军事、后勤、装备干部和士兵骨干,及其他有关人员。 政治委员,政治部、处主任,政治协理员和政治机关干部,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是政治教员队伍的主体。 第二十条 政治教员要热爱和钻研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事业心责任感,努力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授课艺术。师以下部队政治教员要做到:会搞思想加强政治教员培训。组织政治干部集训,要把提高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能力作为重要内容。政治院校在职培训和生长干部院校政治理论课教学,开设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第二十二条 师以下部队开展争做优秀政治教员活动。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第二十三条 发挥优秀政治教员作用,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可组织巡回授课、网上授课、电视授课等。 第二十四条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言教与身教相一致,真理的力量与人格的力量相统一,用自身的模范行动教育影响部队。 第八章 教育保障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设施建设,要纳入部队建设整体规划。保证教育有场所、上课有桌椅、学习有资料、教学有设备、活动有经费。 第二十六条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建设。全军统一编印供各类人员使用的基本教材,各部队根据需要编印辅助教材,积极发展音像和多媒体教材。 第二十七条 完善广播、电视、网络教学设施。改善营区广播电视系统,完善配套旅团演播室、基层接收设施等。建好用好全军政治工作网和部队局域网,逐步实现终端到连。 第二十八条 因地制宜建好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军史馆、文化活动中心、“指导员之家”、学习室和连队俱乐部、荣誉室,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使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政治工作单位标准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补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级都要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 第九章 各级职责 第三十条 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必须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是管思想、抓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党委和政治首长领导下,政治机关负责组织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总政治部。根据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政策指导,制定全军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规划,部署指导全军性的学习教育,组织编写基本教材,负责军以上领导干部理论轮训。 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根据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同级部队党委的指示,制定部队年度教育意见,安排部署重大教育,抓好教育指导,编发辅助教材,组织师以上领导干部理论轮训。 军、师级单位政治部。根据上级政治机关和同级部队党委的指示,制定学习教育意见,指导所属部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团以上领导干部理论轮训,培训基层政治教员。 旅、团级单位(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政治部、处。根据上级政治机关和同级部队党委的指示,制定重大教育实施方案和月学习教育计划,召开教育准备会,组织各项教育活动,培训基层教育骨干,指导基层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组织基层军官理论轮训。 第三十二条 各级政治干部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委员和政治部、处主任要以主要精力抓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调查研究,精心部署安排,进行授课辅导,深入实际指导,切实抓好落实。 政治协理员、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具体组织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官兵思想,认真备课施教,指导班排讨论,组织教育活动,搞好随机教育。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大纲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依据。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执行本大纲。 第三十五条 驻香港、澳门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本大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 第三十六条 本大纲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定,凡与本大纲不一致的,以本大纲为准。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