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人员追逃纪实:公款炒股损千万 外逃七年终落网 中国新闻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年05月05日 18:10 扫一扫 手机阅读 我要分享 原标题: 挪用公款炒股损失千万 外逃七年终落“天网” ——北京市追逃办缉捕“百名红通人员”孙新纪实 “一直等待的这一刻”终于来了。2015年6月,欧博官网当柬埔寨和中方警察敲开“百名红通人员”孙新在柬埔寨暂住地大门时,他知道自己七年的外逃生涯终于宣告终结了。 2015年6月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直接领导和大力协调下,北京市追逃办果断出击,将在境外逃亡7年之久的北京市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孙新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2015年6月8日,孙新被押解回国。(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伪造两重身份 外逃东南亚 2015年5月13日,北京市追逃办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中央追逃办转来的一条重要线索,让他们立刻紧张了起来。有举报者反映,在柬埔寨金边有一名中国人,与潜逃至泰国的“百名红通人员”孙新十分相像。 此前,2014年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网上举报专栏,接受海内外举报。次年3月,“天网”行动拉开序幕,4月,公开曝光了“百名红通人员”,北京地区有7名。北京市成立追逃办,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时刻关注这7名外逃人员的动态,定期研究情况,夯实国内基础工作,力求重点案件有所突破。 孙新正是北京市追逃办挂牌督办的7名“百名红通人员”之一。外逃前,他曾是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的一名出纳。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间,孙新利用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00余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人民币472.46万元,其余人民币1802.72万元尚未归还。 2008年3月,欧博因工作轮岗,孙新与同事完成工作交接,为掩盖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孙新仿造了一个协定存款银行单据和明细提交给交接的同事。10月21日,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眼看仿造单据的事情败露,孙新携带公款57.32万元于当月22日乘飞机从天津到广州,23日从罗湖口岸出境至泰国。 就在孙新外逃当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孙新立案侦查。2009年7月14日,公安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外逃七年,当线索传来时,追逃办的工作人员既兴奋又紧张。经过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外逃嫌疑人孙新辗转泰国逃往柬埔寨,并且拥有两重身份。原来,孙新在国内时为开设期货账户,曾找人办了假身份证,虚假的证件成为孙新在外逃难的新身份。 在中央追逃办统一部署下,北京市迅速启动追逃程序,协调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组成追逃小组,奔赴柬埔寨缉捕嫌疑人。 追逃小组主动出击 寻找嫌疑人行踪 2015年5月25日,在柬埔寨执法部门配合下,追逃小组一行5人抵达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展对孙新的追捕工作。 “在境外工作,地域环境陌生,语言不通,习惯风俗迥异,人生地不熟,而外逃人员已经在当地生活多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追逃追赃工作难度。”追逃小组成员表示,找人是海外追逃的首要难题,“此外,即便我方与外逃目的国缔结了引渡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也需要我方首先提供犯罪嫌疑人在国外的具体住址,国外司法机关才能有效协助抓捕。” 不确定嫌疑人的藏身地点就无法开展追逃,缉捕工作陷入僵局。 重新梳理线索时,知情人反馈的信息让所有人眼前一亮,办案人员决定围绕这一重要线索展开拉网式排查。 五月的柬埔寨,天气酷热。追逃小组同志们冒着炎炎烈日,乔装打扮成商人,克服语言交流的障碍,前往陌生的5号公路蹲守踩点,排查20—60公里内的所有中国企业情况,但却一无所获。 重要线索宣告中断,排查工作进展不利。是走还是留,小组成员举棋不定。走?这意味着近十天的努力付诸东流,追逃工作无功而返。留?能有多大胜算可以在短期内找到孙新的行踪? 寻找蛛丝马迹 撒下追逃“天网” 面对两难境地,追逃小组全体同志不轻言放弃,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新整理分析案情信息,全面细致梳理线索,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天后,消息传来,一家公司负责人称前两个月曾招聘过一名会计,姓名正是孙新的化名“王松”,并且孙新外逃前就曾从事出纳工作,这一职位也与他的专业技能十分匹配。 获悉这一重要消息后,追逃小组同志们马上与公司华人主管取得联系,并请负责人到追逃小组驻地辨认嫌疑人照片。 “清楚地记得,当时屋外下着倾盆大雨。”对辨认当天的情景,追逃小组一位成员记忆犹新,“通过辨认照片,我们确认‘王松’正是嫌疑人孙新,招聘负责人的电话也正是此前排查孙新通话记录时发现的一个号码。” 通过做工作,负责人答应配合专案组的工作。经过紧张有序的准备,当天晚上趁着夜色,中方与柬方执法部门联合出击,前往抓捕现场,当柬方执法人员和我专案组成员突然出现在孙新面前时,他感到十分诧异。 嫌疑人被成功缉捕后,办理遣返手续和押解环节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由于司法体系和工作习惯的差异,专案组成员按照柬方要求,全面提供孙新在国内涉嫌犯罪的完整证据链条,向当地司法部门证明了孙新是犯罪嫌疑人。几天以后,所有遣返手续全部就绪,国内协调公安、边检、海关等部门,6月8日孙新被顺利押解回国。 “在境外,我举目无亲,不知道去哪,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想起祖国和亲人,我潸然泪下,后悔莫及,负罪感、内疚感、思念和恐惧缠绕着我,痛不欲生……”回国后,孙新这样忏悔。 2016年7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孙新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李鹃) (责任编辑:) |